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朗诗·汉安府”项目由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朗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开发,该项目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100216020301】004、005、006、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现对该项目的目标成本审核、工程结算复审等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朗诗·汉安府”项目建筑面积约247449.79㎡,建设内容包括叠拼、联排别墅、洋房和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
2.2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城南片区乐贤三社内椑南路西侧。
2.3 招标范围:目标成本审核、月资金计划审核及工程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人若为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近3年(2013年1月至今)内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为工程造价为1.0亿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项目业主)、被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4月5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腾飞路159号)购买。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购买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4月12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内江市市中区腾飞路15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腾飞路159号
邮编:641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2-2072511
传真: 0832-2072511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