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就本单位以及下属公司财税综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税综合服务项目
2、项目说明: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7日,主要为开发建设“城南新区”而成立,作为城南新区的投资主体和建设主体,负责城南新区开发用地的一级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打造及旧城改造等相关工作。项目预估总投资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内江新城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城南新区区域房地产二级开发。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体量大、涉及业务较复杂等,就要求对公司的税收进行全面梳理和规划。为合理优化税收方案,创造公司利益最大化,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的财税顾问,提供财税常年咨询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
2、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税务师事务所应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或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包括A级;应提供注册税务师协会2014年度的公告资料或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证书复印件或注册税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等认定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21 日至2016年 10 月 24 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腾飞路159号)购买。
2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购买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1 日
15 时00分, 地点为 内江市市中区腾飞路159号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江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内江市市中区腾飞路159号
邮 编: 641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2-2072511
邮 箱: 763406882@qq.com